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1日,2012年7月1日,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脱离原铁路企业管理模式,纳入国家统一司法体系,实行上海市地方管理,由上海市委领导,受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2014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础上加挂牌子设立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
近年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内设机构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高院直属机关系统先进党支部等荣誉称号。
















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以下案件:
1、涉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重大刑事、民事一审案件,各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相关涉铁路一审刑事、民事案件的二审案件;
2、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人身损害纠纷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的二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