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山法院


宝山法院成立于1988年9月,由原宝山县人民法院和吴淞区人民法院合并而成。依法审理其辖区内第一审案件。
宝山法院现有11个内设机构(包括:7个审判业务部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审判监督庭;3个司法辅助部门:办公室、政治部、行装科;另有法警大队。)和3个派出法庭(分别是月浦人民法庭、淞南人民法庭和大场人民法庭。)。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连续13届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并先后荣获2011—2015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2015年度上海法院集体三等功、2018年度上海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2017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2018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2018年度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第一审有关婚姻家庭纠纷、侵权损害赔偿、房地产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
商事案件:依法审理辖区内一审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公司类纠纷等普通商事案件、涉外案件、金融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等)。
执裁案件: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与强制执行相关的争议问题,主要办理执行异议案件、涉执诉讼案件(包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等)以及行政非诉执行类案件等。
执行案件:依法负责辖区内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施工作,外省市法院在本区内执行案件中的协助等工作,诉前、诉讼中及仲裁的财产保全工作。
执行局下设执行事务中心主要负责法宣调研、执行信息、执行信访及执行窗口的当事人接待等工作。
院本部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989号,总机:26078989。
刑事审判庭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月罗公路2099号。
月浦人民法庭位于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4301号。
淞南人民法庭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淞南路302号。
大场人民法庭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华灵路1918号。
立案导诉分机:500001
信访窗口分机:601061
执行事务中心分机:6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