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中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座落于静安区中山北路567号,下辖杨浦、虹口、黄浦、静安、普陀、宝山、嘉定、青浦、崇明等9家基层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商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处(信息管理处)。
二中院是“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首批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首批“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示范单位”,被中纪委确定为首批“全国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点”(全国机关单位仅两家、政法系统仅二中院一家入选),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上海市市级机关系统、全市政法系统仅二中院一家)。先后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民一庭、“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民三庭、“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法警支队,“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新中国60年上海百位突出贡献女性”袁月全,“全国优秀女法官”王朝晖,“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优秀法官”乔蓓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优秀法官”卢薇薇、“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冬寅,“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王新民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一审案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民商事一审案件: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上海市、诉讼标的5亿元以上的;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上海市、标的1亿元以上的;涉外案件标的4000万以上,且最高标的均在50亿以下的案件。行政一审案件主要包括对辖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二审案件是当事人不服本辖区基层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刑事、普通民商事、行政案件等。
地址:中山北路567号
诉讼服务中心地址:中山北路571号
再审立案申请窗口及信访窗口:共和新路1165号帝芙特国际茶文化广场3号楼100室
总机:56700000,法律咨询:211分机,一审立案咨询:212分机,申诉立案咨询213分机,案件查询214分机,查号:#号键